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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发布:2014-06-17

各党总支(支部)、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弘扬家庭美德,共建文明家庭,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按照十堰市妇联《关于进一步完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国家骨干校内涵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经院党委同意,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请各单位于6月26日前将评审材料交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江南注册-江南(中国)委员会

2014年5月28日

附件:

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实施方案

为倡导文明新风,弘扬家庭美德,推动学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结合我院近年来内涵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文明家庭”和开展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向全院推出融时代特色和传统美德为一体的先进家庭典型,以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家庭积极投身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家庭卫生、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学院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评选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委员会:

主 任:周元国

副主任:常文斌 齐骄阳

委 员:田 平 陈穗川 施复兴 陈必清 马 超

张 伟 张艳良 何西海 李爱萍 王 蓉

莫足琴 张 勇 王俐凤 胡现敏 田运科

徐耀宏 陈忠平 徐 瑛

三、评选范围

已结婚成立家庭,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爱岗敬业、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教工,及老有所为、关心学院发展,热心公益、发挥余热的离退休教工,以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四、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家庭的关系,积极参加业余文化生活、体育活动,关心他人,乐于助人,邻里团结。

2.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理论、科学和文化知识的学习。在职人员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投身单位各项改革事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在两个文明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3.民主和谐,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男女平等,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助、互让、互谅、互慰,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发展上做出积极贡献。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家庭成员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执行晚婚和计划生育政策,移风易俗,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腐朽、没落和丑恶思想进入家庭,用科学的育儿方法教育子女,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爱护环境。家庭成员合理分担家务劳动,勤俭持家,民主管理家庭经济。讲究卫生,文明礼貌,家庭环境整洁、优美,在所住社区建设中起到模范作用。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单位要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可采取家庭自荐,群众评议,单位推荐的办法;

2.由各党总支进行初评,原则上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比推荐,评比推荐的“文明家庭”要认真准备材料,填写“推荐表”。材料内容一定要真实、具体,有突出事迹,符合“文明家庭”条件,字数在1000字左右。

3.评选委员会在调查了解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学院的“文明家庭”,并予以命名表彰。对于事迹突出的家庭,学院将上报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文明委,参加市、省级文明家庭的评选。

附件:1.文明家庭评选名额分配表

2.文明家庭推荐表

附件1:

“文明家庭”评选名额分配表

备注

机关党总支

9

图文信息中心党总支

2

后勤集团党总支

2

含老校区

汽车系党总支

3

机电系党总支

2

环化系党总支

1

建筑系党总支

1

电子系党总支

1

信智系党总支

1

经贸系党总支

2

旅涉系党总支

2

艺术系党总支

2

公共课部党总支

2

思政课部党总支

1

离退中心党总支

8

附件2:

文明家庭推荐表

户主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文化程度

家庭结构

所在单位

电话

家庭成员

基本情况

姓 名

关 系

单 位

职 务

党总支

意 见

年 月 日

妇委会

意见

年 月 日

工会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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