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阅读:发布:2017-10-12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7年十堰市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教师个人申报、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审核,学院党委会集体评审,确定推荐任政、张明两位老师参加2017年十堰市优秀人才评选。现予以公示。
如果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院人事处反映,人事处电话:8126149(手机:18963930166)、人事处电子邮箱:HGZYRSC@163.com。
人事处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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