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生动展现我校广大教工立德树人、“三全育人”的精神风貌和突出业绩,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工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至2021年“三全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名额和评选范围
(一)“三全育人”先进集体(5个)
评选范围为各教学单位、各二级学院专业教学团队(教研室)、机关及教辅各部门。
(二)“三全育人”先进个人(36名)
1.“三全育人”优秀教师:20名,评选范围为全校2019年秋季以来在岗的专、兼职教师。
2.“三全育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评选范围为全校2019年秋季以来在册在岗的管理服务人员。
3.“三全育人”优秀辅导员:6名;评选范围为全校2019年秋季以来在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三)“三全育人”标兵(10名)
从“三全育人”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不重复进行表彰。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关键,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教学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推动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师生群众认可,在“五个思政”和“十大育人”方面成效突出。
具体条件:
(一)“三全育人”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思政工作,牢固树立育人理念,注重团结协作,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意识,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深入学生一线,关心爱护学生,工作成绩突出。
2.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梳理挖掘各群体、各领域、各岗位的育人元素,并作为职责要求和考核内容融入整体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推进思政体系建设,实现各项工作的协同协作、同向同行、互联互通。
3.教学单位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所属教师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学生获奖多,毕业生就业创业率高。机关、教辅部门服务意识强,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为教学一线排忧解难。
4.能够围绕“三全育人”改革和“五个思政”建设实际,在专业、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十大育人”方面积极探索,推动育人工作改革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
5.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服务中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本单位教职工职业道德好,精神面貌好,工作热情高,人心向上,风清气正。近三年,单位(部门)所属人员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二)“三全育人”优秀教师
1.潜心教书育人,热爱教学、关爱学生,教学工作量饱满、质量高、效果好,所授课程受学生欢迎。
2.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探索教学方法,扎实推进课程思政,提升实践操作技能,积极参与教学建设、教(科)研项目、社会服务并取得一定成果。
3.坚持以德树人,因材施教、教学相长,自觉挖掘育人元素,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专业素养、职业意识的教育,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
4.坚持言行雅正。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三)“三全育人”优秀教育工作者
1.认真履行育人职责,直接指导和服务学生,积极探索育人新方法、新途径,在“三全育人”方面有突出事迹。
2.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较高,能够较好地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与学院实际和本职工作相结合,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
3.关心爱护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和解决困难,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4.团结和关爱同志,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校敬业,无私奉献。
(四)“三全育人”优秀辅导员
1.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方面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2.经常深入学生班级、课堂、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实际,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尊重、关心、爱护学生,悉心指导学生成长成才,所辅导的学生在职业技能大赛、校园文化活动、十星级文明寝室创建等方面成绩突出,育人成效明显。
3.积极参加校内外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积极探索新时期大学生特点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建党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和大型活动组织以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4.被推荐对象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所负责的各项工作成绩优良,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上课率、就业率等居前列,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工作无重大失误。
(五)“三全育人”标兵
具备“三全育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的条件。师德师风优良,育人故事真实感人,深受师生好评与拥戴。在服务学校“五化同步”战略实施、推进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加强党建思政工作等中心工作中,担当实干,成绩突出,起到了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组织
以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支部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支部先进集体限报1个,先进个人不超过3人。
“三全育人”先进集体推荐材料报党委宣传部曾晨同志,由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评审产生。
“三全育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邢宏珍同志,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评审产生。
“优秀辅导员”推荐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周涛同志,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评审产生。
各类评选结果汇总后,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公示,报校党委审批。
(二)评选表彰
1.推荐。请各总支(直属支部)通过宣传发动、民主推荐、单位审议等程序,广泛宣讲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组织好推荐工作,二级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其他单位经党总支(支部)委员会集体审议后确定申报名单。
2.申报。7月20日前,各总支(直属支部)认真填写申报表和有关事迹材料报送有关部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集体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可在申请表中填写,也可单独成篇)。先进事迹材料应客观真实,以讲育人故事为主,生动鲜活,富有感染力。
3.评审。8月中旬前,有关部门组织分类评审,并于8月15日前将评审结果报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9月5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表彰名单报校党委审批。
4.表彰。学校将在今年教师节召开大会,对“三全育人”先进典型给予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各总支(支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本次评选表彰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拟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把推荐过程当作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宣传“三全育人”典型先进事迹的重要途径,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风尚。
(二)推荐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全面、准确,重点突出。杜绝“排排坐”、轮流坐庄,用编假造假、拔苗助长的方式包装拔高典型以及用“开小灶”“吃偏饭”的方式催生典型等不良现象发生。
(三)各单位要及时挖掘、整理本单位“三全育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事迹,完善相关信息资料,建立先进典型数据库和档案资料,作为选树全校先进典型和向上推优的基础。档案资料包括基本情况简介、事迹材料、核查报告、新闻宣传稿、声像资料等。
(四)学校将大力选树具有师生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三全育人”先进典型,进一步提炼其先进事迹,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学习“三全育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事迹,引导广大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附件:
1. 湖北工业职院2019年至2021年“三全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
2. 湖北工业职院2019年至2021年“三全育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中共江南注册-江南(中国)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