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和《< 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 号)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对原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如下: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简称“思政课”)的课程设置和时间安排
(一)2门必修课:
1.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以下简称“概论”),4学分, 计72学时,包括理论学时56,实践学时16。其中理论学时部分分14个专题讲授,每周4学时,开课14周。
本课程放在第二学期开设。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以下简称“基础”), 3学分,计54学时,其中理论学时45,实践学时9。其中理论学时部分分15个专题讲授,每周3学时,开课15周。
本课程放在第一学期开设。
(二)“形势与政策”课
形式:专题讲座
学时: 1学分,计18学时。分6学期开完,每学期开设1次讲座,计3学时。
实施办法:1.纳入教学计划;
2.在每学期的期中集中安排1~2周时间,利用下午或晚上,由教务处根据各系学生人数情况每天安排600人左右,在学术报告厅听取讲座;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根据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结合热点、焦点问题和普遍关注问题在广泛深入研究和精心归纳的基础上合理选取讲座内容,每学期准备1~2个专题讲座。
4.学生听讲座时间如与其他上课时间冲突,当次上课时间可作适当调整,保证讲座不受影响。
二、必修课程的基本内容
(一)“概论”课着重讲授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进程,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原理,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二)“基础”课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必修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
1.利用我市有利资源条件,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立长期稳固的联系,如郧县革命烈士陵园,郧县博物馆、十堰市博物馆等,根据教学进度组织集体参观学习活动,使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接受一次爱国主义传统教育;
2.充分利用学院网络和多媒体现代化教学资源,开展网络教育教学活动,采用校园网、校园BBS、论坛、QQ、Email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并根据教学需要,利用课堂和课余时间适当安排学生观看革命传统教育影片;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会同院党委工作部、院团委、学工部等部门组织演讲比赛、读书活动、征文活动和陶冶身心的各种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和带领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四、教材选订和使用
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将统一订购和使用高教京出版社出版的教育部统编教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订购相关的配套教师用书。
五、师资培训
鉴于本次新方案的制定实施是98年以来全国性的一次最大规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改革的内容也是全方位的,从课程设置到教材编写,国家都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了确保06级新生按照新方案顺利开课,保证教学质量,学院将积极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级相关培训,并利用假期每年组织安排1~2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社会实践考察,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六、课程设置实施工作的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实施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学院各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实施。各系部要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充分考虑我院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的特点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新课程设置方案与我院原有课程的衔接,从当前实际出发,着眼于教学秩序的稳定,按照逐步过渡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实施工作。
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从2006级学生开始普遍实施。2005级(含2005级)以前的学生,仍按照“98方案”执行。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