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指人对行为或事件所进行的分析和推论。由于有些行为与事件的原因不明或存在多种原因,这时人们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分析其原因。教师对学生的各种行为及结果都会进行归因,归因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态度和行为,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
归因偏差指人们在归因时总是倾向于归结为某些因素,教师在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归因时容易出现两类偏差。
第一类偏差是教师容易把学生出现的问题归结于学生自身的因素,而不是教师方面的因素。例如,一位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中学数学教师任课班级的学生成绩不好,他归因于这个班学生能力偏低。调换到其他班级后,这个班的学生学习成绩又明显下降,他又说是这个班的学生与他做对。调查发现,让班主任对学生的问题行为进行归因时,教师往往是归结于学生的能力、性格和家庭,而很少认为这与教师态度和教学方法有什么关系,可是学生们却认为与教师的行为是有关系的。这一类归因偏差的危害在于教师把问题的责任推给了学生,在教育之前就已放弃了教育者应负的责任。
第二类归因偏差是教师对优秀生和差生的归因不一样。当优秀生做了好事或取得好成绩时,教师往往归结为能力、品质等内部因素,而当差生同样干了好事或取得好成绩时,却往往被教师归结于任务简单、碰上了运气等外部因素。相反,当优秀生出现问题时,教师往往归于外部因素。而差生出现问题时却被归因于内部因素。比如,有一位中学生,外语成绩一直不太好,经过努力后他在一次考试中得了全班最高分,而外语老师说是他抄了同桌的试卷。一气之下,这位学生再也不听外语课了。很显然,这一类归因偏差对于差生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他们即使表现出一些好的行为,也难于得到教师的准确评价,倘若表现不佳,则被看作是不可救药了。
归因偏差的出现是一种在某些条件下必然出现的心理反应。心理学的研究早已表明,成功时人们的正常心理反应是感到自己有能力,失败时则都力图把责任推诿给外界和他人。这样归因对于人的心理调节和自我防卫是有利的,因而无可厚非。但上面我们提到的两类归因偏差不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因而教师应该有意识地加以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