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难点与创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 2008/01/18 16:26:13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难点与创新

梁妍慧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可以预测,在国有企业、农村、社区、新社会组织中建立起了党组织后,下一步基层党建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应是:明确和细化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功能定位、活动内容,形成各具特色的基层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活动方式。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我们将探索出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的规律和特点。

     

      一、农村——探索领导的对象和方式

     

      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党组织领导的对象是千家万户分散的农民,领导的内容是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那么现在,面对的将是越来越多的自愿组织起来的各种合作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这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再次重大变革和政治结构的重新组合。对此,党组织如何处理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将成为今后农村党组织领导的重点对象和崭新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它不同于以往任何经济组织。它不是把农户的土地、耕畜、农具、资金、劳动力等合并起来,而是保留了农户独立的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专门为农户搞好生产、经营而提供服务的,它不以赚取利润为目标,而是以服务农户为宗旨,在组织内部实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表决制。这些特点都是党组织需要重新认识并加以尊重的。然而另一方面,它又是弱势个体之间的联合,所以,需要党和政府给以政策、资金的大力引导和强力扶持。对此,党组织必须充分认清和把握它的特征,在引导农民组建合作组织时,既不能包办代替,又要要求党员积极领办、创办,起示范带头作用。实现党组织从包办型向引导型、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目前各地试行的“支部+合作社”、“支部+协会”等模式,便是处理二者关系的一个探索。这是对农村党组织领导对象与方式的又一次挑战。

     

      村民自治的出现,使得原有的村党组织一元权力结构变成了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二元权力结构,而且二者都争着“为民作主”,都有法律和条例作依据,甚至出现了尖锐的矛盾。这就提出了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党组织在变化了的政治结构中,如何与村民自治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凌驾于之上或游离于之外,都会出现二元权力结构的矛盾状况。融入或渗透到村民自治组织之中,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应成为解开这一症结的思路。

     

      为此,各地探讨了一些做法。如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或党政一把手“一肩挑”。上述做法,减少了“两委”的矛盾与冲突,提高了“两委”的工作效率。然而“两委”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党组织领导权的角色与村委会自治权的角色完全混合在一起了。

     

      对此,河北青县自2002年开始试行的“青县模式”,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范本。设立村民全体会议为权力组织,拥有重大事务的最终决定权;设立村民代表会议为议事机构,行使日常决策、监督权;村委会为办事组织,负责执行决议以及日常村务管理。村党组织怎样起领导核心作用呢?村党委书记按民主程序依法竞选村代会主席,党员竞选村主任、村民代表,把党组织与村民组织融为一体,取得领导的合法性和话语权。把党的领导的过程变成组织引导村民和村代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把党组织的主张变成村民组织的自觉行动。其结果,达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结合,促进了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体现了村级组织运行分权制衡的原则,确保了决策民主与执行高效。

     

      二、国有企业——转变“两张皮”的思维模式

     

      自从十四大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以来,始终存在着“中心”与“核心”、“新三会”与“老三会”谁大谁小、谁管谁的争论与困惑。长期的困惑促使我们思考: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出路何在?把党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其结合点在哪里?

     

      长期以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着与生产经营相脱节的严重的“两张皮”现象,机构分设、内容狭窄、运行独立、人员专职,党建工作始终处于自我封闭的内部循环状态。按照这种“两张皮”的思维模式,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必然要独立于、游离于决策机构之上或之外,必然出现“中心”与“核心”谁大谁小的争议。对此,是按照以往党建工作的模式去改造公司治理结构,还是从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出发,去改进党建工作,这就是两种思维、两种出路的分歧所在。200410月,中办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做好中央企业党建工作,重点在改进、关键在创新、目的在加强。”这就指出了处理二者的矛盾,主要是党组织要转变思维,立足自身改革。具体讲,就是要从公司治理结构这个框架出发,在这个框架内寻求:既有利于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又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既防止党政领导班子扯皮和内耗,形成多中心,又防止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制约监督。于是,“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探索便应运而生了。党委成员依法进入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党员又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这种相互渗透的方式,使党委成员可以通过合法的组织形式和程序体现党组织的意图,又避免了两个中心的对立,达到了高效、制衡、监督的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也同样如此。企业管理的核心,是激发人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人的素质和创新力。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也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教育、组织和协调工作。这一共同点,决定了企业党建可以进入企业管理并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企业党建要从思想观念上、体制制度上、工作内容方法上、人员配备上融入中心,进入管理。使党建工作从空洞说教转变为具体可行,从自我循环转变为共同部署,进而在企业管理中起到主导、引导的作用。

     

      上述解开“中心”与“核心”困惑的探索告诉我们:改革企业党建,重点在于转变惯有的“两张皮”思维模式,从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规则和内在要求出发,从“适应”与“结合”的角度,去改革党建、创新党建,从而达到加强党建的目的。

     

      三、民营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目标与任务是什么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这是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对民营企业党组织目标的首次规定。那么,党组织怎样实现这一目标呢?也就是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是什么?

     

      “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是民营企业党组织多年来艰难探索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但这个论断回避了与企业主的关系,使党组织在这个“荒芜而又陌生的领域”中仍处于“失落”或“边缘化”的状态。

     

      民营企业由于产权私有或多元,决定了它对党的工作的接纳性较小,党组织在其中既没有传统,更没有制度化的安排,属于“体制外要素”。“体制外要素”要想变为“体制内需求”,就不能简单地套用原有的党建工作理念和方式。在原有的党建工作理念下,企业党组织书记存在“畏难情绪”,怕为企业发展服务,是帮了“剥削者”的忙;企业主存在“戒备心理”,认为党组织是在监视他,是个负担和对立物;职工认为党建工作“与己无关”。这种种困惑和疑虑说明:原有的党建思维和理念,仅注重了民营企业内部三者之间的不一致,而没有看到三者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这种一定的内在联系性,就成为民营企业与党建工作结合的基础与条件。

     

      对此,温州及其不少开发区,提出了创新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理念的新思维。他们认为:民营企业中,企业主、职工和党组织三方在价值取向中,既有不同的一面,也存在着共同之处。企业主追求成本最小化和收入最大化,其实质就是加快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利润。企业职工追求自身福利最大化,就需要与企业主共同努力,把企业做强做大。党组织追求自身职责的落实,其根本点也是促进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这种一定的内在必然联系,就成为企业三方共同的价值基础,党组织就可以从这个共同基础出发,寻求各方都能够接受并认可的党建工作目标。为此,温州市委在实践中提出了建设“活力和谐企业”的民营企业党建目标。其内涵为:一是企业发展充满活力,二是企业内部实现和谐,三是企业与外部和谐相处。这一目标和内涵,包容了各种价值的同一性,蕴涵了各种价值的联系性,达到了企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统一,解决了企业各方的思想“困惑”,形成了抓党建工作的“体制内需求”。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提出:党组织在民营经济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是:职工的政治核心,投资者的政治向导,政府、企业、职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党建工作理念为:为外商所理解、为企业发展所需要、为广大员工所欢迎。其工作标准为:是否为企业发展营造了理想的环境,是否使国家、投资者、员工的利益得到了实现和维护,是否使企业和员工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是否做到政府、企业、员工三方都满意。

     

      上述探索尽管是初步的,它却给我们以深刻启示:如果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适应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规则的需要,转变原有的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思维模式,那么,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则是要适应复杂多方的利益价值需求,寻找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结合部。尽管改革的具体路径不同,但指向却是共同的,那就是党建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寻找各个经济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规律,努力适应它,进而发挥党建工作引导和促进的作用。

     

      四、社区——战略性调整与突破

     

      改革的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不仅使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使社会领域也出现了一系列不同于以往的新问题,需要党建工作给以相应的解答。

     

      拓展领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出现了大量的无行政主管、无行政级别的新兴组织,出现了大量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农民工等“社会人”,出现了大量的不同需求、多样化的自发群体。这些组织和人群大多规模小、分布散、流动快、变化大。这些特点,使原有的以行政单位为依托建立党组织的模式难以成行,对此,要求我们寻找新的依托和组织形式,社区便成为党对新兴组织和“社会人”实施领导的新的组织形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拓展社会工作的新空间、深化群众工作的新领域,向有群众的地方延伸,向有社会组织的地方扩展,实施党建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创新组织。党组织的建立应是依据社会组织的变化而确立其形式。我们曾创立了“支部建在连上”、“支部建在村、企业、机关里”等模式,然而今天,在一个一个新兴组织中建立独立的支部却难以成行,但却可以在相对集中的工作领域、居住地组建支部。于是“支部建在楼上、建在园区内、建在市场上、建在一条街上”便成为现实,而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党组织等多方联建的模式也应运而生。这种不同于“单位建党”的“楼宇建党”模式,标志着社区党组织开始从“单位”走向“市场”,最终走向“社会”。

     

      转变功能。上述大量扁平化的横向组织的出现,大量“社会人”的出现,使得过去“条”强“块”弱的局面有了改变,社会领域、社会问题日益显现。而以往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完成本单位的任务”,缺乏关注社会民生、注重社会民主发展的定位。对此,执政党要巩固和扩大群众基础,就必须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功能上来,融入到为各类群众提供物质文化的需求之中,实现基层党建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凝聚社会、整合社会的战略目标转移。

     

      构建党建新格局。计划经济体制下,党建工作呈现出行政化、封闭式的自我循环状态,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求党建工作必须与之相适应,向社会化、网络化、互动式的机制与方式转变。目前,我们正在探索: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驻区单位党组织参加,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大党建新格局。这种新格局的建立,将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战略性调整与突破,提供体制保障。

 

来源:学习时报  来源日期:2008-1-8  

 

 

文章录入:田运科    责任编辑:田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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