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十大党建新闻
一、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1月8日—10日 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举行。胡锦涛在会上讲话,指出: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吴官正作《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二、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三、中央纪委八项禁令破解隐性腐败难题
5月30日,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从八个方面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为查处权钱交易、教育党员干部严格自律、惩治以权谋私提供了法规依据。在规定期限内,全国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的党员干部有1790人,涉及违纪金额7789.71万元。
四、陈良宇、杜世成、郑筱萸等被严肃查处 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
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7月26日、4月23日中央政治局分别作出决定给予陈良宇、杜世成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查处陈良宇、杜世成、郑筱萸等极少数高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挂牌成立。
五、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万众一心,开拓奋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六、中办国办印发通知要求严控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
中纪委等七部委对豪华楼堂馆所进行清查
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6月1日,中共中央纪委、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署等七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山西省粮食局违规修建培训中心及“粮神殿”、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等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
七、十七届一中全会产生中央领导机构 胡锦涛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07年10月2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八、中共领导层要求各级官员要增强“三项意识”
3月8日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的审议时,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告诫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群众不断夺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
九、一批重大先进典型推出引起强烈反响
陈淳、方永刚、邓平寿、黄学军、林强、刘先林等一批先进典型从不同的岗位上涌现出来,他们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共鸣。
十、四级党委换届完成 班子配备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至2007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顺利完成换届。从2006年初开始至2007年4月,全国应换届的408个市(州)、2743个县(市、区)、34976个乡镇党委已顺利完成换届。
来源:人民网 来源日期:2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