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的几场著名争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 2008/01/27 11:00:23

 

 

改革开放初期的几场著名争论

柔然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来源日期:2008-1-27

 

 

      一、围绕“雇工问题”的争论

 

      邓小平回忆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100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

 

      发轫于30年前的改革开放,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冲击着陈旧的体制和机制。在这种背景下,

不同思想观念之间的冲撞自然也就在所难免了。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城乡的个体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其经营规模日渐扩大。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他们逐渐突破了国家规定的雇工8人的限额,成为事实上的私营企业。

 

      雇工现象在各地的出现,一度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关注。这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实践中遇到的一个十分敏感而又极其复杂的问题。雇工问题一时间成为思想界、理论界关注的焦点。

 

      当时,在全国引起争论的有两个经营和承包大户,一个是安徽省芜湖市的年广久,一个是广东省高要县的陈志雄。年广久绰号“傻子”,1972年开始炒卖瓜子,由于他博采众长,改进炒作工艺,终于在1981年创制出了风味独特,并以自己绰号命名的“傻子瓜子”。为鼓励个体经济发展,芜湖市政府予以大力宣传和报道,使本已在当地小有名气的“傻子瓜子”日趋火爆起来,“傻子瓜子”的经营规模迅速扩大。1981年,年广久开始雇工经营,雇用10人以上。从198210月开始,他先后在芜湖市增设了三个生产点,雇工达60多人。19831月,年广久成立了安徽省芜湖市傻子瓜子总厂,雇工最多时达103人。年加工、销售瓜子由几万斤猛增到近千万斤。其自有财产也由几千元增加到几百万元,仅1984年就纳税30多万元。对此,人们议论纷纷,也引起了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的关注。

 

      陈志雄是广东省高要县的农民。1979年承包8亩鱼塘,第二年扩大到105亩,并开始雇工,计有长工一人,还雇用了几百天短工,净收入一万多元。第三年扩大到357亩,雇工的规模也随之扩大,除了常年的5名固定工外,全年需请2300天短工。净收入预计近4万元。

 

      对这类经营和承包大户,有些人反对,有些人主张限制或取消。198159月份,《人民日报》就“怎样看待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在报纸上展开了专题讨论。当时人们讨论较多的是陈志雄的“雇工问题”。在讨论中,比较一致的看法是,雇工经营有利于发挥“能人”的作用,即使有一点剥削,也不应大惊小怪。陈志雄在自己的劳动之外确实占有了雇工的一部分劳动,这也是应该承认的客观事实。对此,人们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是雇工经营就必然有剥削,而在我们的社会里是不能允许雇工剥削的,这是一个大的原则问题。搞专业承包,不能忘了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根本原则,因而,绝不能允许雇工。

 

      第二种意见否认有剥削,认为陈志雄承包的鱼塘是集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改变。陈志雄雇人帮他管理鱼塘,这同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的雇工在性质上还是有所不同的。他们之间是平等的劳动伙伴关系,他们的结合,是一种新的劳动组合和协作。陈志雄的收入比雇工高得多,但这种差别是合理的、正当的。对于我国城乡出现的新的经济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我们应该积极支持。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承认客观事实,陈志雄付给被雇人员的报酬低于他们付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陈志雄的收入中存在剥削是肯定的,而且,雇工越多,占有他人创造的财富也就越多。但这种剥削在我国现阶段是应该允许的。因为我国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存在着多种经济成分,出现雇工现象也是难免的。问题是要实事求是地对待,既不能不承认,也不能简单地加以禁止,只能限制和引导。因而,主张允许雇工现象的存在,但要加以限制。希望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制定出具体政策。

 

      雇工问题的出现,也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重视,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报刊上不断刊登有关文章,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农村经济丛刊》自1982年第3辑开始,开展了当前农村雇工经营问题的讨论。国务院、社会科学院等机构也相继组织了调查组,对雇工现象展开各种形式的调研。各省的理论工作者也先后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讨论会。由此可见,理论界从一开始就非常关注并直接介入了对雇工问题的理论研究。当时,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雇工经营有无剥削以及今天的雇工经营与资本主义雇工经营有无区别等问题上。

 

      总的来看,在私营经济萌生时期,在拨乱反正和思想解放的大背景下,这种讨论基本上走出了“文革”的政治阴影,做到了心平气和、以理服人。通过讨论,确实起到了明辨是非、提高认识的积极作用。为私营经济的起步扫清了思想障碍。

 

雇工现象的出现,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当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曾多次发表讲话,明确指出:对于雇工经营“不要采取‘戴帽子’、‘割尾巴’等简单取缔的办法”,至于个体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总的原则应该是:第一,要坚持社会主义;第二,不要走过去的老路”。“不能再采取过去那种办集体的办法,走老路,搞来搞去,又是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要在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取其利而除其弊。针对理论界关于雇工经营的不同看法,当时国务院的主要领导也明确表态:“各种意见都可以讨论,可以动口,不要动手。不要一棍子打死”,“要调查研究,要沉住气,天塌不了”。同时反复强调:从根本上讲,要从群众的实践创造中解决这些问题,“办法在办公室里是很难想出来的,要从群众中精心去发现好的经验”。

 

      对于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傻子瓜子”问题,中央领导的意见是要看一看。19841022日,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针对有些人的担心,明确指出:“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

 

      1992年,邓小平在回顾当时的情况时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100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邓小平从改革的全局出发,强调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保持稳定。慎重对待和处理此类问题,最终使刚刚萌生的私营经济得以生存和发展。

 

      二、“租界风波”

 

      就在深圳的蛇口工业区机器轰鸣、劈山填海之际,有位抗战时期曾在这里打过游击的老战士泪流满面,痛心疾首地说:“革命先烈得来的土地,给你们一下子卖掉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外资经济开始逐步在我国发展壮大起来。这对于引进发达国家的资金、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不少人对近代中国饱受列强欺凌的惨痛历史记忆犹新。历史的阴影、盲目的排外情绪挟带着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结,使许多人对中央利用外资,发展外资经济的方针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有明显的抵触情绪。有人将改革开放后我国沿海地区设立的经济特区视同旧中国的“租界”。将引进外资,对外商实行的某些优惠政策视为丧权辱国。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经中央和国务院批准,我国沿海地区的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相继成立经济特区。然而,就在深圳的蛇口工业区机器轰鸣、劈山填海之际,有位抗战时期曾在这里打过游击的老战士泪流满面,痛心疾首地说:“革命先烈得来的土地,给你们一下子卖掉了”。可见,由于长期以来“左”的思想的束缚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闭关自守的思想尚未根本打破,许多人难免会对经济特区和引进外资深表疑虑,担心特区会变成旧中国的“租界”和殖民地。由于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列强对旧中国的欺凌让所有中国人刻骨铭心,人们难免会把特区与租界联系起来,说什么“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之间变成解放前”。这种心态不只是老同志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也怀有类似的疑问,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还存在。

 

      1982年上半年,在国内某家颇有影响的报纸上,以醒目的标题,公开刊登了《旧中国租界的由来》一文。这篇文章从旧中国租界的形成谈起,借古讽今,其寓意是显而易见的。按照文章作者的观点,租界的设立,完全是帝国主义利用当时封建官僚的愚昧无知、腐朽透顶而使用欺诈的手段逐步形成的。1845年,驻上海的英国领事同上海道台订立了一个《上海租地章程》。粗看起来,这个章程似乎是些事务性规定,并没有取消中国在出租土地上的主权。但英国人却巧妙地利用它,在上海建立了租界制度,形成了独立于中国法权之外的国中之“国”。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还意味深长地点明了主题,租界的设立,不仅扩大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奴役和剥削,“还培植了中国的买办阶级”。这显然是在影射特区把土地有偿提供给外商使用有变成旧中国“租界”之嫌。

 

      从表面上来看,租界制度的形成似乎是由于上海道台的糊涂,但作者的用意显然并在此,而是较为隐讳地表明了对引进外资,设立经济特区的疑虑。担心对外开放政策会导致中国丧失国家主权;担心外资经济会对我国的民族工业造成冲击;担心外国资本主义进入中国会造成一个新的买办阶级。这篇文章在当时颇具代表性,它表明了一些人对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和发展外资经济的忧虑和疑惧。同年4月,某报又在《读史札记》栏目上登载了《痛哉!〈租地章程〉》,提醒人们:“外国侵略者通过历次《租地章程》大肆掠夺中国领土和主权的惨痛事实……对于已经站起来的中国人民来说,它是不可忘记的一页。”与其说这些言论是在提醒人们勿忘国耻,不如说是借题发挥,不赞成甚至反对中国搞经济特区。

 

      另外,人们议论较多的还有:特区是经济特区,政治上特不特呢?1981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提出:“这些疑问是没有根据的。我国特区是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特区内全面行使我国家主权,这和不平等条约产生的租界、殖民地在性质上根本不同。”可见我国在创办特区之初就已明确了特区的性质。

 

      然而,当时党内仍有人对特区不放心。特区成立不久,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是通过深化改革来加以解决还是以此否定特区,便成为问题的焦点。19822月末,针对这些问题,中央书记处在北京召开了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针对人们对沿海经济特区未来发展前途的忧虑,胡乔木在座谈会上解释说,那些外国租界本来不是条约明文规定的,而是糊里糊涂地上了外国人的当,愈陷愈深,最后成了国中之国。陈云在文件上批示:此件发全国各省市。对于经济特区,要警惕这类问题。

 

      真正为特区正名的是邓小平。1984年春节期间邓小平到广东福建等地视察,在几个特区挥笔题词,肯定了特区开放的经验。他不顾有的同志怕口子开得太多的忧虑,明确指出:除现在的特区以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于是就出现了沿海14个开放城市,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和发展外资经济的大方向。他反复告诫广大党员干部,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不能关起门来搞建设。吸收外国资金、外国技术,甚至包括外国在中国建厂,可以作为我们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补充。当然,在对外交往过程中,肯定会带来一些资本主义的腐朽的东西。但这并不可怕。

 

      当时,有些人害怕“三资”企业的发展会对民族经济构成威胁,担心外资经济会冲击中国的民族工业。针对这些疑虑,邓小平也明确表示:发展经济,不开放是很难搞起来的。经济的发展需要各国资金和技术上的相互融合和交流。对外开放是相互的。中国的民族工业只有在日益密切的对外交往中,才能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认识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在摆脱了旧的观念的束缚之后。对外开放政策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同和理解。经济特区迅速崛起的事实也消除了人们以前的种种疑虑。

 

      三、“洋浦风波”

 

      有人慷慨激昂,将海南特区有偿出让30平方公里土地使用权的商业行为与晚清政府在英国武力胁迫下割让香港的丧权辱国行为相提并论。且痛声疾呼:此举若成事实,国家主权何在?民族尊严何在?

 

      洋浦问题又一次震动了人们对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敏感神经。

 

      19884月,海南建省,并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省政府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参考国际通行的商业惯例,提出了引进外资,由外商成片开发,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大胆设想。

 

      19886月,海南省政府与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协议。协议确定,海南在洋浦半岛上划出30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开发区,其土地使用权一次性出让给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期限为70年;区内一切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全部由外商负责。毫无疑问,像洋浦这样大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并且由外商投资成片开发,其面积之大,期限之长,灵活度之高,无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外开放的最高程度的举措。这一消息在《人民日报》及其海外版披露后,立刻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传播。海外舆论把洋浦的这一开发模式看成是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政策上的重大突破。

 

      作为国家批准的最大的一个外商成片开发的外向型工业区,洋浦开发与建设大特区几乎是被同时摆到桌面上来的。由一家国外大财团进行大面积的承包,进行基础设施的系统开发,再由外商去招商引资,建设实业项目,取得综合补偿,这便是洋浦开发的基本内涵。

 

      “洋浦模式”的独特之处,一是国内最早的将开发区大面积土地由外国大财团承包的地区;二是这片土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近于国际自由港的政策。中国以往搞特区、开发区都是自己出钱进行设施建设,而后招商办企业。洋浦模式却是依靠外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再由其招商。这在当时中国的对外开放中是个了不起的突破。《了望》当时撰文评价:“洋浦模式”作为一条全新的思路,不仅使洋浦本身跃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从一定意义上看也使中国的对外开放跃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然而,对外开放,不仅仅意味着经济上的面向世界,同时也需要冲破封闭的观念藩篱。十年前,深圳的蛇口工业区初建时,也曾经历过“卖国”、“租界”的风风雨雨;十年后,历史似乎又在洋浦重演。

 

      洋浦开发区是参照国际惯例来设计和运作的,但是,在80年代后期,这种做法却不能为国人所接受。这种模式遭到了有些人的公开指责,不少人将“土地大面积承包给外商”与殖民时代丧权辱国的“租界”联系起来,甚至将两者划上等号,以致酿成“洋浦风波”。

 

      19893月,全国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有的委员对“洋浦模式”表示了极大的不满。

 

      不久,“洋浦风波”迅速波及全国,并且在日本、美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引起强烈的反响。上海《解放日报》率先对此作详尽报道,围绕着出租外商土地70年、由其成片开发的“洋浦模式”是否“卖国行为”、是否吃亏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在海南干部群众困惑为难、国内外舆论沸沸扬扬、外商望而却步之际,党中央和邓小平等领导同志明确支持洋浦开发。针对19893月发生的“洋浦风波”,邓小平同志明确批示:“海南省委的决策是正确的,机会难得,不宜拖延。”在随后的两年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到洋浦视察,并一再声明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海南引进外资开发洋浦。江泽民同志在视察时明确指出:引进外资成片开发,纯属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国主权问题。这场风波最终在党中央及邓小平等同志的干预下得以平息。

 

      最终打破这一僵局的还是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之后。19923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开发区以及备受争议的“洋浦模式”才得以确立。            

 

 

文章录入:田运科    责任编辑:田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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